景区停车场服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蒙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停车场的职责与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蒙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355-2010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
GB/T 26359-2010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
停车场管理处负责停车场的管理与服务。
4.1停车场管理员统一规范着装。
4.2应正确使用和保养停车场的设施设备,确保进出口车辆畅通。
4.3应认真做好现金、停车卡、票据的完善工作,保证账目清楚。
4.4应熟知周边交通线路和景区知识。
4.5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禁止动用游客车辆,并提醒游客不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
4.6军人、记者、相关业务单位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并做好相关车辆出入的询问、登记记录。
4.7应每天清扫停车场,并做好流动清扫,时刻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周一进行大清扫,清除卫生死角。
5.1停车场收费人员应按照《服务人员规范》严格操作。
5.2应熟知各类车辆的收费金额及区分要求。
5.3车辆驶入停车场入口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欢迎您到蒙山景区游览,请入场按序停放”。
5.4车辆驶离停车场入口应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您好先生(女士),感谢您到蒙山景区游览,请交纳停车费X元”。
5.5游客付款(扫码)后应验明真伪,无误后将等额收据或发票一并交付游客,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您好先生(女士),感谢您到蒙山景区游览,祝您旅途愉快!”整个过程应做到唱收唱付。
5.6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发票。
6.1车辆驶入停车场,工作人员应使用标准手势引导车辆驶入停车位。
6.2游客下车后应提醒游客关好门窗,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指明行人出口。
6.3遇旅游团司机不随团游览时应主动告知司机、导游休息室的位置。
6.4游客离开后应做好看护,确保车辆安全。
6.5游客游览结束后取车时,应及时用标准手势做好车辆引导,确保车辆安全驶离。
6.6如遇游客车辆出现碰撞、刮蹭等情况应及时保护现场并通知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到场处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1 应熟悉收费系统及监控系统的性能、结构、质量技术及安全状态。
7.2应按说明书操作要求对停车场内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8.1停车场管理处负责对车辆管理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8.2监督检查和考核按照《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程序》实施。
日停放车辆统计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相关记录表格
日停放车辆统计表
年 月 日 MSLY/ABJL 006-2019
序号 |
停放小轿车 (辆) |
停放大巴车 (辆) |
停放其他车辆 (辆)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上一篇:景区售票、检票服务规范
下一篇:特殊群体游客服务规范